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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专营公司持资质等级证书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项目公司也需持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包工程应当是需要有相对应的资质才能够承包项目,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特殊性质企业仅仅通过工商登记获取营业执照还不能够经营,还需要经过所在地的建设行政部门及省建设行政部门审批获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后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四个等级,一级资质为等级企业可以向房地产开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相应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相应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资质等级越高能够承包的项目面积就越大。禁止企业超越本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担业务,如果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担业务,原资质审批部门有权罚款,吊销其资质证书并提前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