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 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 对所承揽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技术专业工程所有自主工程施工,还可以将技术专业工程或劳务公司工作依规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对资质的技术专业承揽企业或工程分包企业。
总承包资质规定企业资产总额4000万之上,专包资质资产总额只需做到四百万。申请办理机电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需要的各种申请注册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是机电工程安装工程专包资质的二倍。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办理申请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建设部送有关部门初审。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或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建设部审批。
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可承揽: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